📍 内江市
政策政策解读

市卫生健康委:解读《内江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十条措施》

2026/01/04 2.9k 阅读 429 点赞

市卫生健康委:解读《内江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十条措施》

日期:2026-01-04 11:25
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
【字体:
分享:

一、背景依据

202410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细化实化优化具体措施74日,内江市委八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内江市委关于加快建设全龄友好型社会、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定》,明确将加快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作为重要任务。1219日,内江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内江市委关于制定内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二、制定目的

近年来,受生育观念转变、养育成本提高等因素影响,全市出生人口持续下降,结婚登记数量也呈逐年递减趋势。这不仅反映出潜在生育群体逐渐缩减,也折射出青年婚育观念发生深刻转变,我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制定出台《内江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举措》),是基于我市人口发展的现实情况,旨在通过一套涵盖经济补贴、服务供给、权益保障等综合支持政策,切实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着力破解“不愿生、不敢生、生不好、养不好”等现实问题,是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促进我市人口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求和关键举措。

三、主要内容

《十条措施》包括生育补贴、辅助生育、待遇保障、优生优育、托育建设、普惠托育、健康支持、住房保障、权益保障、生育友好十大方面。

第一条:实施育儿补贴政策。对按政策生育的内江户籍3周岁以下婴幼儿,每年发放3600元育儿补贴,并对政策实施前出生的婴幼儿按比例补发。

第二条:开展辅助生育补助。对在内江市域内进行“人工授精”辅助生育并落户内江的家庭给予1500元定额补助。

第三条:落实生育保险待遇。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将部分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报销,保障产前检查费和生育津贴。

第四条:健全优生优育服务。从婚前、孕前、孕产期到产后,提供全链条免费或普惠健康服务,加强妇幼健康体系建设,推广舒适分娩,关注青少年生殖健康。

第五条:加快托育体系建设。推进托幼一体化,鼓励幼儿园开托班,规划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社区嵌入式、单位办托等普惠托育设施,建立照护服务中心,推动医育结合,加强人才培养和行业监管。

第六条:强化普惠托育支持。对备案的普惠托育机构按入托人数给予运营补贴(每人每月200元),鼓励发放“托育券”,落实税费、水电气价格优惠,探索智慧托育。

第七条:加强幼儿健康支持。对符合政策生育且户籍为内江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在购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给予每人每年100元补助。鼓励开发婴幼儿商业保险。

第八条:落实家庭住房保障。对在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租房租金减免等方面,对多子女家庭给予倾斜支持。

第九条:强化职工权益保障。落实并鼓励延长婚假、生育假、护理假,设置“生育友好岗”,保护孕期女职工权益,推行弹性工作制与居家办公等便利育儿措施,加强休假制度落实监督。

第十条: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倡导新型婚育文化,破除陋习,鼓励单位设置母婴设施,推进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建设儿童友好空间,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

四、适用对象

本措施主要适用于内江市户籍或一方为内江户籍,且符合政策生育的育儿家庭。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