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解读《内江市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城市内城市燃气输配管道、长距离输气管道、工业企业燃气管道(即:不通过城市门站供气的或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使用的管道),按照“谁所有、谁负责”治理原则,从2024年4月至2025年6月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治理,消除“带病运行”管道设施等安全风险隐患,筑牢城市安全运行防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任务
《方案》共有6项重点任务,包括全面推进管道检验检测核查、整治城市燃气输配管道隐患、整治城市内长距离输气管道隐患、整治工业企业燃气管道隐患、严格城市燃气安全监管执法、推进城市燃气信息化监管。
《方案》强调,对排查、检验出的管道隐患问题,要“一点一策”制定治理措施,实行挂牌销号。市政及庭院存在破损、泄漏、窜压、腐蚀穿孔等隐患的管道,要及时维护修复;针对出现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等问题的管道和设施,要及时更新改造;设置在人员居住房间、卫生间、地下室等的用户管道,可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优先改造;如存在市政及庭院管道、厂站设施违规占压,管道穿越密闭空间,受地质灾害等外部环境影响等隐患,要及时进行迁改清障。
《方案》还对存在隐患的城市内长距离输气管道、工业企业燃气管道等,提出整治要求和办法。
三、工作要求
治理工作主要分为四个阶段,2024年4月底前组织动员部署;2024年4月至5月,全面摸排核查;2024年6月至2025年5月,开展系统治理,完成隐患问题整改销号;2025年6月,开展总结提升,健全安全管控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