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校外培训机构:
按照省上部署要求,我市中小学(幼儿园)(不含高中毕业年级)将于11月19日至21日放秋假。为持续巩固“双减”工作成效,切实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维护良好教育生态。现就秋假期间规范校外培训工作提示如下:
一、严禁假期违规培训。秋假期间,严禁任何机构或个人以任何形式面向中小学生(含学龄前儿童)开展学科类培训。各机构须严格遵守规定,不得以“自习辅导”“作业托管”“素质拓展”等名义变相组织学科类培训或开展超前教学。对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为,教体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防止隐形变异培训。秋假期间,教体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巡查与执法,严查“一对一”“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研学游学”等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行为。严禁在居民小区、写字楼、酒店等场所违规开展培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或组织有偿补课。
三、规范非学科类培训行为。秋假期间,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应严格遵守培训时间规定,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不得晚于21:00。培训费用须全额纳入监管账户,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各机构要严格落实培训内容、材料、人员、安全等管理规定,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内江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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