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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3-11岁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2021/11/05 7.3k 阅读 453 点赞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寒冬将至,疫情犹在。当前国际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

依然严峻复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覆盖率,尽快构筑群体免疫屏障,我市已启动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为安全有序开展接种工作,我们特向您作出以下提示。

一、关爱孩子,筑牢屏障。开展3-11岁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工作,是对儿童健康成长的关爱,是筑牢全人群免疫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阻断新冠病毒传播的重要措施。儿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可以有效降低发病、重症和死亡的风险;另一方面可以更好地构筑校园免疫屏障,最大限度维护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积极配合,应接尽接。请家长朋友们正确认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动担当起社会责任及家庭责任,配合学校(托幼机构)做好孩子的教育引导工作,让孩子及时主动进行疫苗接种。按照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力争于11月20日前,完成第一剂次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接种,12月底前完成全程接种。3—11岁人群使用经国家药监局批准的疫苗进行接种,目前获批使用的有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含成都、兰州分装)、北京科兴公司、国药中生武汉公司生产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根据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的专家论证意见,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在3-11岁人群中的安全性和免疫原性与18岁以上的人群没有显著性差异。

三、了解禁忌,放心接种。一是原则上不能与其他疫苗(包括免疫规划疫苗或者非免疫规划疫苗)同时接种,接种需要间隔14天以上。如果遇到被动物咬伤或者有外伤的时候,接种狂犬病疫苗和破伤风疫苗时可以不考虑时间间隔的要求。二是对疫苗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不能接种。三是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不能接种。四是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不能接种。五是经接种工作人员评估,认为不适合接种的其他情况。

四、加强防护,安全接种。监护人须陪同孩子前往接种,因特殊情况不能陪同的,须由监护人委托亲属、机构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陪同接种,并提交监护人签字确认的陪同接种委托书和接种知情同意书。在接种前,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和儿童有效身份证明,需要了解新冠肺炎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相关知识,避免孩子空腹、劳累,提醒孩子当天穿宽松的衣服以方便接种。在接种时,儿童和监护人都要做好个人防护,要如实告知接种医生受种者健康情况和接种禁忌,通过医生评估且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才能接种。在接种后,孩子要留观30分钟,避免剧烈运动。监护人应在接种单位领取接种凭证,同时注意观察孩子状况,孩子如果出现不良健康情况,要向接种单位报告,并及时就医。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携手,筑牢孩子的安全健康屏障,为早日战胜新冠肺炎疫情贡献自己的力量,共同呵护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内江市教育局     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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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民生信息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