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内江经开区经科局,内江高新区科经局:
为全面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诚信榜样示范作用,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关于联合开展四川省“诚信企业家”及“诚信企业”评选宣传活动的通知》(川发改财金〔2021〕156号)要求,做好我市“诚信企业家”“诚信企业”推荐宣传及参与评选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通过参与全省 “诚信企业”“诚信企业家”评选活动,积极引导企业不断规范信用行为,提升信用能力,积累信用价值,打造信用品牌,承当社会责任宣传,共同营造“学信、知信、管信、用信”的社会氛围。宣传、打造和推广一批守信企业模范,树立内江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的诚信形象。
二、报名时间、渠道等事宜
报名参评“诚信企业”“诚信企业家”须于6月15日至7月30日,通过四川新闻网首页“四川省‘诚信企业家’及‘诚信企业’评选宣传活动”专题页面中报名(网址:http://zq.newssc.org/system/topic/10624/index.shtml)。本次活动采取自行参评和由相关部门(单位)、行业协会推荐的方式进行。“诚信企业家”“诚信企业”将得到纳入信用中国(四川)、信用中国(重庆)红名单等多项联合激励政策(详见附件1)
三、宣传任务分工安排
(一)市级相关部门分工
市发展改革委: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评选工作,负责与省级相关单位对接联系,及时反馈通报工作推进相关情况,利用信用中国(四川内江)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报道。
人行内江市中心支行:统筹、协调市域范围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做好LED显示屏、自助终端机滚动播放等方式宣传报道工作。
市委宣传部:统筹、协调全市各类宣传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市市场监管局:统筹、协调市场主体相关工作,通过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形式宣传报道,负责推荐市场主体参评“诚信企业家”“诚信企业”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统筹、协调农业企业相关工作,通过部门网
站、微信公众号等多形式宣传报道,负责推荐农业企业参评“诚
信企业家”“诚信企业”工作。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统筹、协调工业企业相关工作,通过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形式宣传报道,负责推荐工业企业参评“诚信企业家”“诚信企业”工作。
市商务局:统筹、协调服务业企业相关工作,通过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形式宣传报道,负责推荐服务业企业参评“诚信企业家”“诚信企业”工作。
其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在分管行业领域做好评选活动相关工作,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 APP 等媒体开展宣传工作,通知、指导主管行业协会配合做好相应工作。
(二)各县(市、区)、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分工
各县(市、区)、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辖区内评选工作,并协调各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诚信企业家”“诚信企业”评选活动工作,组织做好本行业、本辖区、本领域的宣传报道工作,确保我市更多优秀企业家和企业进入全省的“诚信企业家”“诚信企业”名录(红名单)。
(二)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要将宣传情况及时反馈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宣传情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门户网站宣传链接、入户企业座谈或宣传图片、工作信息等。宣传情况相关资料报送时间截至日为7月30日下午下班前,无相关资料提供,视为未开展此项工作。
(三)活动结束后,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将通报各级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通报结果将作为年终目标考核重要依据。
联系人:柯董联系电话(传真):2263782
电子邮箱:njfgwxyb@126.com
内江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内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1年6月9日
附件:附件:关于联合开展四川省“诚信企业家”及“诚信企业”评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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