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江市(市本级及市辖区)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等两个计划的通知
内府函〔 2026〕 37号
市中区、东兴区人民政府,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现将《内江市(市本级及市辖区)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内江市(市本级及市辖区)2026年度经营性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内江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6日
内江市(市本级及市辖区)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充分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结合《内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参考2025年度供地情况和2026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内江市(市本级及市辖区)2026年计划供应土地面积5900亩,国家、省、市重点产业项目用地计划指标除外。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商业、住宅用地约1500亩,约占总规模的25%,约占出让面积的40.5%;工业用地约2200亩,约占总规模的37%,约占出让面积的59.5%;交通运输用地约1100亩,约占总规模的19%;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约1100亩,约占总规模的19%。
二、保障措施
在计划实施过程中,要把握全局、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一经公布实施,不得随意变动。各级相关单位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做好项目用地各项工作,保障计划指标有效落实。
内江市(市本级及市辖区)2026年度经营性用地供应计划
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科学调控土地市场,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坚持积极盘活存量、从严控制增量、适度控制总量,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住宅用地供应调节机制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5〕15号)要求,参考2025年度供地情况和2026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指标
内江市(市本级及市辖区)2026年度计划供应经营性用地1500亩(住宅用地1200亩和商业用地300亩),国家、省、市重点项目用地除外,具体情况如下。
1.市本级计划供应500亩;
2.市中区计划供应300亩;
3.东兴区计划供应300亩;
4.内江经开区计划供应200亩;
5.内江高新区计划供应200亩。
二、保障措施
各级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认真贯彻住宅用地分类调控的工作要求,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经营性用地供应各项工作。加强对经营性用地规划、供应、价款缴纳、开发利用等环节全过程、全方位的监测,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确保经营性用地供应计划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