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解读《关于持续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国办函〔2023〕7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3〕40号),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商务局等部门认真梳理研究促进汽车、住房、家居家电消费等系列政策,立足内江实际,研究起草了《关于持续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
二、政策目标
党的二十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消费对于扩大内需、畅通国内循环的重要作用,出台了一系列提振消费的政策措施,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这次制定出台《措施》,目的主要在于抓住重点领域、优化有效供给、拓展消费场景、强化消费保障、营造放心环境,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激发消费活力,切实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要。
三、主要内容
《措施》主要包括大力支持汽车消费、持续稳定住房消费、提升家装家居和电子产品消费、壮大和提升服务消费、深挖农村消费、拓展新型消费、持续优化消费环境等7个方面22条具体措施。
一是大力支持汽车消费方面,将推动新能源汽车消费,积极开展系列汽车展销活动,加大公交、出租、环卫、物流配送等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力度,推动居住区内公共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电价,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鼓励支持购买新车、二手车置换新车和报废旧车购买新车给予补贴,新能源汽车的购车补贴适当高于传统燃油汽车;取消二手车限迁、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实行二手小客车转让登记“一证通办”。推动居住区内公共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电价,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停车设施有效供给,提升汽车消费服务质量。
二是持续稳定住房消费方面,将强化政策金融支持,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和新发放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优化公积金使用,大幅提高普通缴存职工及多孩家庭缴存职工租住住房提取额度和提取频次。全力统筹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协调发展,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和房屋。
三是提升家装家居和电子产品消费方面,将扩大家装家居消费、激发家电消费潜力、完善家电售后服务等。支持举办家博会等促消费活动,对购买家具、家装、新购或“以旧换新”绿色智能家电等产品给予补贴。推动落实家电下乡,支持家电销售及电商平台渠道向县镇延伸,设立直营店、体验店、服务网点、前置仓等。鼓励家电销售企业进一步完善售后服务体系,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维修服务水平。
四是壮大和提升服务消费方面,将举办美食文化节等特色餐饮活动,打造一批本地重点特色餐饮名店,推动美食特色街区提质升级。积极开展各项文旅促消费活动,大力开展“引客入川”,持续丰富夜间文旅产品。支持地域文化特色文艺创作,加快推进《凤鸣山传奇》《大千世界》等优秀剧目创排打磨,深入开展春节、端午等重大节庆节点文化惠民演出活动。依托甜城湖、塔山公园、威远穹隆地貌等资源优势,探索举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体育消费季活动,拓展体育旅游消费新场景。支持发展数字会展和绿色会展,推动消费内容、消费模式和消费场景的数字化升级。此外,还将积极扩大医疗保健消费,不断优化养老托育消费。
五是深挖农村消费方面,将推进县域商业物流体系建设、推动特色农产品消费。结合美乡优城部署,依托“金通工程”,推动“交、商、邮、供”合作,完善县城商贸中心设施,加快县城物流配送中心和建制村物流服务点建设,鼓励县城购物中心、大型商超向乡镇延伸服务,提高农村商业网点便民服务水平和可持续运营能力。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培育一批品质好、特色明显、绿色生态的农产品品牌。拓宽特色农产品上市通道,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
六是拓展新型消费方面,将壮大数字消费、推动绿色消费。推进以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5G)、千兆光网、物联网、大数据中心为重点的数字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能级,打造电商新业态直播基地,支持发展“直播+”经济模式,营造全行业直播的发展氛围。支持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开展绿色消费改造升级,发展绿色低碳消费市场,加强宣传引导,倡导理性消费,加快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七是持续优化消费环境方面,将补齐消费基础设施短板、提升消费金融服务水平、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支持保障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用地需求,推动城乡冷链网络双向融合,加强产销地冷链设施建设,完善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支持打造消费载体,持续拓展消费新场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线下消费贷款给予财政贴息,降低消费者融资成本。积极开展消费环境监测评价,加快推进示范单元和消费信用体系建设,全力维护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