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内江市气象灾害防御和防雷中心发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四川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内江市气候特点,适时开展以抗旱、森林防(灭)火、资源性增雨、重大活动保障、改善空气质量等为目的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间: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区域及影响范围:经上级主管部门及空域管制部门批准的作业点及附近为作业区域,影响范围为内江市行政区域及作业点10公里范围区域。
3.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类型:BL-1A型车载火箭、地面碘化银催化系统。
4. 故障弹药的处理:人影作业用火箭弹属易燃易爆危险品,任何人在任何地点发现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用人工增雨防雹火箭弹残体,严禁自行搬运、拆卸或摆弄等,以防发生意外。如发现请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和内江市气象灾害防御和防雷中心(联系电话0832-2170574),我们将派专家前往处理。
5. 对违反上述公告内容,因擅自拾取、敲打、拆卸、玩弄落地的火箭弹者,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由此造成事故的责任自负,给国家及他人造成事故或损失的还应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内江市气象灾害防御和防雷中心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