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教育强国、文化强国建设,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传承发展中华优秀语言文化,落实全国青少年读书行动,深化“典耀中华”主题读书行动,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四川省2024年中华经典诵写讲演系列活动的通知》(川语函〔2024〕5号)、市委宣传部、市语委、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决定组织开展内江市2024年中华经典诵写讲演系列活动(以下简称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体悟中华优秀文化内涵,丰富文化思想实践,提升社会大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语言文化素养,激发文化自信自强,营造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浓厚氛围,助力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二、活动主题
本届活动主题:典耀中华,赓续文脉。
通过诵读、讲解、书写、篆刻等语言文化活动,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从中华经典中汲取智慧力量、坚定理想信念、彰显时代精神,展现社会大众尤其是青少年对中华经典的传承与创新,助力推进文化自信自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磅礴力量。
三、活动内容
本届活动分为“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简称诵读大赛)、“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简称讲解大赛)、“笔墨中国”汉字书写大赛(简称书写大赛)、“印记中国”师生篆刻大赛(简称篆刻大赛),以及“书香天府”经典阅读活动(简称阅读活动)和“蜀风川韵”经典汇演活动(简称演经典经典活动)。
四、活动对象
全市中小学生、教师(含幼儿园)、行业部门职工、军人、社会人员等。
五、活动组织
(一)本届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语委、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共同主办。设立活动组委会,市语委各成员单位和市教育基金会为市组委会成员,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市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语委办,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
(二)诵读大赛、讲解大赛、书写大赛、篆刻大赛按省上要求,统一组织内江赛区比赛。社会人员参加诵读大赛和书写大赛。阅读活动、演经典活动按照省组委会要求组织。
(三)市语委各成员单位负责发动组织本行业系统职工(军人)广泛参与活动。
(四)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语委、教育主管部门共同负责本地活动的统筹组织,协调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参与市语委成员单位组织的行业系统比赛和活动。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发动组织本地中小学生(含中职学生)和教师广泛参与诵读大赛、书写大赛、讲解大赛、篆刻大赛以及阅读活动、演经典活动,统筹发动组织社会群众积极参与诵读大赛、书写大赛。
鼓励行业系统组织开展本系统相关活动,选拔推荐优秀作品并进行成果展示,组织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日程安排
(一)活动准备:5月中旬
各县(市、区)、市语委成员单位、各市直学校按照各项活动具体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地、本校、本行业活动工作方案,开展活动前期筹备组织、宣传动员工作。
(二)作品征集:5月中、下旬
各县(市、区)、各单位、各校组织开展作品创作、征集,完成各项比赛活动入围作品选拔和送评工作。5月31日前分别报送参赛作品及报名表至市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方式见附件各工作方案)。
(三)市级评选及省赛报名:6月上、中旬
市组委会于6月上旬完成评选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上比赛,并通知入围作品参赛者。6月17日前,入围作品参赛者本人在“天府赛事”活动平台完成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将作品及作品报名表(加盖公章)寄送至省组委会(详见各活动方案)。
(三)省级评选:6月下旬至7月上旬
组织专家评审(诵读大赛、讲解大赛开展网络投票),公示、确定省级获奖名单,推荐报送参加全国大赛作品,遴选参加演经典活动优秀作品。
(四)作品展示:8月至12月
结合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经典润乡土”计划、“书香天府·全民阅读”和“典耀中华”主题读书行动等工作,通过展演、专栏、电视节目等形式,对优秀作品进行展示宣传。
七、奖项设置
各项活动根据具体方案设立一、二、三等奖。各奖项奖励对象、选拔方式、数量按活动具体方案和相关制度执行。获奖信息由内江市教育和体育局官网官微公布。
八、其他事项
(一)市组委会负责活动全面统筹工作。
(二)各县(市、区)、市语委成员单位、各校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本校、本行业工作实际,广泛发动、大力宣传、周密组织、精心安排,保障活动有序开展。组织相关活动要严格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三)活动坚持公益性原则,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参赛人员收取任何费用。活动主办方未授权任何机构开展培训、辅导等工作。
(四)鼓励农村地区的教师、学生、职工积极参加。
(五)作品推荐报送单位须对作品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紧扣主题、积极健康,彰显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往年已经参加活动并获奖的各类作品均不再参加本届活动。
(六)参加省上比赛单位和参赛者须严格按照各项活动方案、报名流程及作品报送指南,进行报名和作品报送。往年已经参加活动并获奖的各类评选作品均不再参加本届活动。
(七)组委会享有对作品公益性展示、出版、汇编、发行及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参赛者拥有署名权。报送的作品实物不予退还,视为参赛者向省组委会转让作品实物的所有权。
(八)联系方式:市组委会办公室:2023605,3095568,邮箱:2128966346@qq.com。
详情请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