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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2026年高考和中考期间噪声管控的通告

2026/05/27 1.7w 阅读 151 点赞

为切实保障广大高考、中考考生享有安静有序的学习、生活及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高考、中考期间噪声污染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噪声严控时段

2026年6月3日—6月14日为噪声严控期。

二、分类管控要求

(一)建筑施工管控。各考点、送考服务点和考生集中食宿点周边半径500米范围内建筑工地全天禁止施工;其余建筑工地夜间22:00—次日7:00、午间12:00—15:00暂停施工。因应急抢险、救灾救援等确需施工的,须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

(二)公共场所活动与音量管控。全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广场、公园、商场、农(集)贸市场、夜市、临时摊区等公共场所,开展露天商业经营、娱乐健身活动时,严禁使用喇叭、音响、鼓乐器材及其他扩音类设备,现场保持安静、严格控制音量。

(三)占道经营分类管控。严禁在考点、考生集中食宿点500米范围内及主次干道核心段占道经营、产品促销、流动摆摊。早市、夜市及规范临时摊区须限定时间、限定区域经营,早市经营时间为7:00—9:00,夜市经营时间为19:00—22:30;经营期间禁止高音促销、禁止喧哗扰民,严禁超时、超范围经营。

(四)居民小区管控。全市城区居民住宅小区内,严禁室内外装修施工、棋牌娱乐等产生噪声扰民的活动。

三、共同责任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公安、生态环境、住建、综合执法等部门做好噪声管控工作。考点及考生集中食宿点所在街道、社区应及时反映周边环境问题,协助做好监督管理。

四、执法查处

严控期间,公安、生态环境、住建、综合执法部门将开展联合巡查,对违规施工、高音扰民、违规占道等行为依法查处。

五、施行期限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6月14日19时。

六、举报热线

市公安局:110

市生态环境局:0832-2200253(工作日8:30至19:00),0832-2200385(工作日19:00至次日8:30,节假日全天)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0832-2033159

市城管执法局:0832-2023054

特此通告。

内江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民生信息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