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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护理机构定点意向征集工作的通知

2026/05/27 1.0w 阅读 451 点赞

为稳妥推进内江市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制度建设工作,科学规划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护理机构定点布局,结合国家、省相关政策要求,拟公开征集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护理机构定点意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本次定点意向征集工作主要了解各类机构参与内江市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居家)护理服务的意愿、机构数量、服务能力、人员配置等情况,为科学制定内江市长护险机构准入标准、管理办法、服务规范提供数据支撑。

二、征集范围及条件

(一)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

有定点意向的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主体资格:已依法登记注册,能够开展失能等级评估工作,正式运营至少3个月;

2.人员配备:具备与评估工作相适应的专业化人员队伍;

3.设备要求: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符合评估服务协议要求的软、硬件设备和相应管理维护人员;

4.信息系统:具备使用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长护险相关功能的条件;

5.制度规范:具有符合评估服务协议要求的服务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统计、内控管理、人员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

(二)长护险护理服务机构

有定点意向的护理服务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主体资格:具备法人资格;符合卫生健康部门的有关规定;

2.人员配备:配备长期照护师和养老护理员、医疗护理员或者由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确定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且人员类型、数量与服务能力、服务范围相匹配;配备专(兼)职长护管理人员,熟悉长护险政策规定及要求;

3.信息系统:具备使用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与医保信息平台长护险功能模块按接口标准进行对接等条件;

4.制度规范:具有与长护险政策规定相适应的服务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统计、内控管理、人员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与长护服务相关的收费项目和收费价格符合政策规定。

三、征集方式及时限

1.征集时间:2026年5月27日—2026年6月10日

2.征集材料:如实填报《内江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护理机构意向登记表》,报送至市医保局待遇保障与经办指导科

3.信函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190号内江市医疗保障局

4.电子邮箱:2676620923@qq.com

联系人:袁春金

联系电话:0832-2024676

四、重要说明

本次意向征集不代表已取得长护险服务资格,后续定点机构准入、遴选规则、服务标准、考核管理办法等另行公布。

内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5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