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中区联信互助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你单位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现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
因你单位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 、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也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人:廖强、黄开斌
联系电话:0832-2940280
联系地址: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876号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026办公室
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