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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解读《内江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

2025/04/20 1.2w 阅读 306 点赞

市农业农村局:解读《内江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

日期:2025-04-21 10:10
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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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订目的

健全动物疫情应对工作机制,及时有效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对畜牧业及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修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和《内江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实际,对《内江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修订稿)》进行修订。

三、修订必要性

近年来,畜牧业生产以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的变化,对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上位法有新要求。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于2021年5月1日起实施,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动物疫病防控的方针、原则、制度等有了新调整,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有了新指引和新方向,需要在新的预案中予以体现。二是防控面临新考验。近年来,我市重大动物疫情虽然总体平稳,但也面临新形势、新变化和新考验。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生变异,小反刍兽疫、非洲猪瘟等外来疫病传入国内,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情发生风险依然存在,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三是职能有了新调整。由于机构改革,部分指挥部成员单位名称及职能职责发生变化,需要对预案进行调整完善。

四、修订内容

内江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市农业农村局2025修订)》主要由总则疫情分级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疫情监测预警与报告疫情应急响应和终止善后处理应急处置保障附则部分内容组成。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规定对不同级别的动物疫情迅速作出相应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疫情分级调整。根据省级预案调整了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的疫情分级标准;删除了猪瘟和新城疫的疫情分级表述;将“结核病”修改为“牛结核病”。

(二)对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进行调整。根据省级预案和应急工作需要,对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以及成员单位名称、职责进行调整和完善,以便按照明确的部门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

(三)细化了较大(Ⅲ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措施。在省级预案基础上,对由市级启动的Ⅲ级应急响应措施进行了细化。完善了市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应急响应措施;增加了现场指挥机构和分工,提高应急响应效率。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解读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