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游客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现将内江市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投诉举报方式及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导游执业乱象
1.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擅自从事导游服务,伪造、变造、转让(借)导游证件的行为;
2.导游未按照电子行程单的安排,擅自变更旅游行程、中止导游服务活动、压缩景区游览时间、增加购物次数和自费项目或恶意甩客甩团、服务态度恶劣的行为;
3.讲解中存在讲解内容低俗或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严言行的行为。
(二)强制消费行为
1.在旅游过程中,导游以各种方式诱导、强迫游客消费,安排强制或变相购物、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2.导游与商家串通收取回扣、虚假宣传旅游商品,强迫、欺骗或诱导旅游者消费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一)投诉热线
0832-12345便民服务热线
(二)全市各地举报电话及办公地点
内江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832-2026779(东兴区汉安大道498号)
市中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832-2042502(市中区北街26号6楼)
东兴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832-5857717(东兴区中兴路119号)
隆昌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832-3517278(隆昌市康复东路93号)
资中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832-5106996(资中县重龙镇上大东街41号)
威远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832-5810013(威远县严陵镇桂花北路389号)
内江经开区社会事务局:0832-2402217(市中区汉晨路488号)
内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0832-6105056(汉安大道东三段113号)
内江经开区高新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832-2025001(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1巷33号)
(三)现场举报
各地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部门或文化综合执法机构接受现场咨询或举报。
三、法律责任
对于被查实的导游乱象和强制消费等问题,全市各级文旅行政部门将依法依规对相关人员及旅行社进行严肃处理,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维护旅游市场良好秩序。
四、其他事项
举报人在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时,请尽量详细说明举报内容,明确时间、地点、涉事导游或旅行社信息,保留合同、收据、行程单、照片等证据资料,提供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文旅行政部门进一步核实和处理。相关部门和机构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五、温馨提示
请广大游客、市民朋友们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切勿轻信低价旅游广告,避免上当受骗。发生旅游纠纷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在旅游行程中,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如遇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请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举报。欢迎广大游客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全市旅游市场良好秩序。
特此公告!
内江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5年4月7日